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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耐普矿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04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会议的相关事项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
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赵爱民、孔德海、邓林义
                                                2023 年 8 月 3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爱民:




        孔德海:




        邓林义:




                                                       2023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