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4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3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共 88 人,代表股份 155,216,349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72.0068%。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47,546,84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8.4488%,通过网络出席的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7,669,50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5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2 人,代表股份 7,953,121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3.6896%。 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83,61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316%,通过网络出席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7,669,502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3.5580%。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军先生、周英怀先生、陈金杰先生、刘锴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932,8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4354%。 王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周英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932,8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4354%。 周英怀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金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932,8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4354%。 陈金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刘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932,8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4354%。 刘锴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饶洁先生、张宇先生、范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饶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932,8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4354%。 饶洁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932,8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4354%。 张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范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932,8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4354%。 范永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强先生、王朝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赵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932,8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4354%。 赵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王朝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932,8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4354%。 王朝辉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律师刘小进、陈虹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