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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辉环材: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6-22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星辉环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
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星辉环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428,1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5.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114.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8,253.16 万元,实际筹集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861.7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94,504.4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华兴
验字〔2022〕21000010301 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16,380.93 万元置换先期投


                                     1
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16,087.84 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293.09 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8,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投项目变更
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 30 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
   1                                             30,994.23          29,617.92
         工程
                   合计                          30,994.23          29,617.92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年产 30 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内容并将投资
总额由原计划 56,357.30 万元调整为 30,994.23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 1,376.31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29,617.92 万元。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于 2023 年 3 月正式
投产,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27,885.7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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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
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94,504.49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 58,0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2%。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
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
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将用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
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
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8,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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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 58,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
司资金流动性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 58,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星辉环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星辉环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星辉环材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58,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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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杨阳                   欧   俊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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