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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30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熊永宏先生、熊咏鸽先生、朱旭东先生、熊言傲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审核,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左毅先生、曹瑞国先生、陈结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候选人均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左毅           曹瑞国            陈结淼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