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安 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以持有的恩沃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51.4285%股权作为质押, 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 1.08 亿元,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的流动需求,促进公司更 好地发展,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质押及贷款事项。 独立董事:左毅、曹瑞国、陈结淼 2023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