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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胜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 经核查,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经核查,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控
制了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一致认
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其内容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曾一龙:




赵连军:




苏文荣: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