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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水比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29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山
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
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
部控制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谢纯                     王荣昌                     王冰




                                                       202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