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瑞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2023-05-0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
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美
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新材”、“上市公司”“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对美瑞新
材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和证券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
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2023 年 4 月 22 日
培训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美瑞新材会议室、线上腾讯会议
培训形式 集中授课、远程授课与自学相结合
培训主题 全面注册制要点解读
培训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
参加培训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证券部等相关人员
二、 培训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自律监管指引、有关细则、指引及备
忘录等,重点介绍了全面注册制改革的相关内容,并结合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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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
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现场培训后,海通证券向公司提供了
讲义课件及学习资料,方便公司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通过培训,加深了公司相
关人员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
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
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公司提升信息
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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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军 杜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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