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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盛新材: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2023-05-2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洪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2-060),持有公司股份 6,389,91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2599%)
的董事洪煜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334%。

    近日,公司收到洪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区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间(元/
                                                      (股)       比例
                                          股)
                          2022/11/7      11.92        750        0.0005%
             集中竞价
  洪煜                    2023/5/24
               交易
                             至          11.42      280,000      0.1867%
                          2023/5/26

                        合计                        280,750      0.1872%

    上述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二级市场购入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
                                            份                  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389,915 4.2599% 6,109,165 4.0728%
                 其中:无限售条件
    洪煜               股份          514,029 0.3427% 6,109,165 4.0728%
                       有限售条件
                       股份         5,875,886 3.9173%      -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 洪煜先生原为公司董事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任期届满离任,其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750 股,减持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交易购入的公司股份。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披露《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其未按规定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述
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经审查,
洪煜先生因对规则理解不充分,误操作减持公司股份 750 股,经公司董事会提醒
后,洪煜先生认识到了此次减持的不合规性,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就本次减持行
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诚挚致歉。洪煜先生表示将
主动上缴上述减持的 750 股全部所得 8,940 元给公司并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则、审慎操作。

    2、 洪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 备查文件
    1、 洪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