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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盛新材: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2023-06-06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7 号)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750,000.00 元,扣除
各项发 行费 用( 不含 税) 人民 币 56,900,000.00 元后 ,实 际募集 资金 净额为
292,85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出具中汇会验[2020]5007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袍江支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
目”下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为“年产 6,0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
项目”,同时将实施地点变更为滨海新区[2021]G16(JB-08-1-02-8)地块(坐落于
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渔东路,南至沧海路,西至渔舟路,北
至舜海路)。2021 年 9 月,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
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袍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产 4,500 万套化妆
1                           294056200013000018031                          已销户
         司绍兴上虞支行                           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年产 6,000 万套化妆
2                           1211023729100017113                            已销户
         限公司绍兴江滨支行                       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
       三、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对“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 831.14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至公司基本户。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对相应的募集
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294056200013000018031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江滨支行   1211023729100017113            已销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已将该事项及
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时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 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