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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强联: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2023-07-31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洛
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洛阳
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兴证券”)编制。东兴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
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
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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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2022 年 1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

    2022 年 2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35,500.00 万元(含人民币 135,500.00 万元),在考虑从募集资金中扣
除 14,500.00 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因素后,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将减至不超过人民
币 121,000.00 万元(含人民币 121,000.00 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的规模,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发行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审
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出具《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2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1,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195,069,339.62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3
了大华验字[2022]000693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强联转债”,债券代码“123161”。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61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21,000.00 万元(1,210.00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21,000.00 万元(1,210.0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10 月 27 日

    7、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0 日。

    8、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9、债券到期赎回: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
券面值的 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10、付息方式: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4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
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T 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
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0 月 17 日,T+4 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4 月 17 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10 月 10 日)止。

    12、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信用评级,信用等级为“AA”。公
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进行跟踪评级。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4、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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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86.69 元/股;

    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86.59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11 日。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9,709,00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5999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
前“强联转债”转股价格为 86.69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86.59 元/股,计算过
程如下:P1=P0-D=86.69-0.0959999=86.59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修正前转股价格:86.59 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40.64 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29 日。

    根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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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自 2023 年 4 月 17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强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73.69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
明书》中的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为 40.37 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 40.64 元/股。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因此公司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强联转债”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 40.6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40.64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进行
调整的事项、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事项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

    东兴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出具本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东兴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
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7
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 年度)》之盖章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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