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11:30;下午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15:00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19 号九龙湖国际 企业总部园 C1 栋 9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旭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22 人,代表股份数 115,765,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8.37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 表股份数 102,20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6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数 13,560,01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8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数 6,175,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64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 表股份数 2,36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71%;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数 3,810,01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0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1,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03%;反对 177,0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6070%; 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327%。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61,5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03%;反对 177,08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6070%;弃权 5,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132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周久京、周旭明、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科旭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东生、南京敏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1,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03%;反对 177,0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6070%; 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327%。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61,5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03%;反对 177,08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6070%;弃权 5,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132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周久京、周旭明、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科旭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东生、南京敏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1,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03%;反对 177,0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6070%; 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327%。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61,5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03%;反对 177,08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6070%;弃权 5,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132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周久京、周旭明、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科旭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东生、南京敏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徐童女士当选为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王峰律师和冯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