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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思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2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11:30;下午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15:00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19 号九龙湖国际
企业总部园 C1 栋 9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旭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22 人,代表股份数 115,765,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8.37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
表股份数 102,20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6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数 13,560,01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8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数 6,175,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64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

表股份数 2,36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71%;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数 3,810,01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0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1,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03%;反对 177,0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6070%;

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327%。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61,5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03%;反对 177,08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6070%;弃权 5,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132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周久京、周旭明、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科旭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东生、南京敏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1,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03%;反对 177,0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6070%;
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327%。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61,5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03%;反对 177,08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6070%;弃权 5,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132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周久京、周旭明、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科旭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东生、南京敏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1,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03%;反对 177,0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6070%;

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327%。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61,5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2603%;反对 177,08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6070%;弃权 5,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132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周久京、周旭明、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科旭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东生、南京敏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760,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4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徐童女士当选为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7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8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王峰律师和冯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