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关于科思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3-10-17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思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2、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 52.03 元/股
4、转股期限: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9 年 4 月 12 日
5、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注 册 的 批 复 》(证 监 许 可
[2023]680 号 ) 同 意 , 公 司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公 司 债 券
7,249,178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为人民币 724,917,800.00 元。扣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5,500,000.00 元后的
募集资金余额 719,417,800.00 元,已由中信证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42 号《验
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
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8,585,609.33 元,上述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6,332,190.67 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思转债”,债券代码
“12319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 月
19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起至可转
债到期日(2029 年 4 月 1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
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491.78
万元。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
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3 年 4 月 13 日
至 2029 年 4 月 12 日。
(四)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3%,第二年
为 0.5%,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第五年为 2.0%,第六年为
3.0%。
(五)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 月
19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起至可转
债到期日(2029 年 4 月 1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当前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转股价格为 52.03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科思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
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
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 1 张,1 张为 100 元面额,转换成股
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
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
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债持有
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格。)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
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
利息。
4、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
可转债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
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9 年 4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
时间除外:
1、按照《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停止转股的期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
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余额,同时记增
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
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1、本次发行的“科思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
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23 年 4 月 13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
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
担。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调整及修正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和当前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3.03 元/股,不低于可转债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
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
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当前转股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思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52.03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
本 169,3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9,320,000 元(含税);本次
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
条款,“科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科思转债”转
股价格为 53.03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52.03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3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
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
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
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
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
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
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
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
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
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
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的收盘
价格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
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
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修正之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
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
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
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
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
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
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
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
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八、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
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
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九、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科思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 2023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科思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