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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思股份: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04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2023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11:30;下午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3 年 12 月 4 日 9:15-15:00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19 号九龙湖国际
企业总部园 C1 栋 9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杨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45 人,代表股份数 18,124,5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70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
份数 2,25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2%;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数 15,865,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69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45 人,代表股份数 18,124,5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70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

表股份数 2,25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2%;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数 15,865,28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93%。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防晒系列产品项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124,4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6%。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24,488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周久京、周旭明、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东生回避
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冯曼律师和顾泽皓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