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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畅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
5月31日下午15:30在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杨凌美畅新材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议 室 召 开。 本 次 会 议 通 知于 2023 年4 月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2023年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31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37,124,5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70.23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70,349,5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6.32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6,775,006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3.911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6,988,47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45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909,27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606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079,19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4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
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
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337,093,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37,093,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37,093,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37,093,2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4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533%;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4%;
弃权 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6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36,516,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6%;
反对 608,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380,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1.2955%;反对 60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7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35,272,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07%;
反对 1,851,3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92%;弃权 44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5,136,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73.5021%;反对 1,85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916%;弃权 4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七)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337,093,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337,093,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9,021,3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弃权 4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533%;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4%;
弃权 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63%。
    本议案关联股东吴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 337,093,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37,093,2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4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533%;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4%;
弃权 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6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37,093,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37,093,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3]A0355号)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