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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倍亿: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1-17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3-110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 2023 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拟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同意公司在 2023 年度拟为全资子本溪卡
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卡
倍亿”)、成都卡倍亿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3-082)、《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和《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
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合同约定公司为上海卡倍亿在江苏
银行不超过 6,000 万元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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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 1726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新能源科技、电气科技、汽车电线电缆、新材料科技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元件、汽车配件、新能
源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电线电缆的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系:上海卡倍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单位:元

                       截止2023年9月30日              截止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706,469,053.77               488,837,019.28
负债总额                           368,239,757.70               144,213,589.1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5,200,000.00                70,3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57,432,453.50               133,213,589.12
净资产                             338,229,296.07               344,623,430.16
营业收入                           431,895,818.63               438,780,430.50
利润总额                           -19,181,706.12                -4,175,252.78
净利润                             -12,881,564.49                -1,567,113.2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2.保证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
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
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2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
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由保
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
    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
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
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正年之
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
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海卡倍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
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董事会认为对
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
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因上海卡倍亿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
未要求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 36,000 万元人民币(均为公
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45.7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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