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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环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0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
投项目“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大学
环 境 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602 号)文件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71.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0,520,000.00 元,扣除发行有关的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85,145,710.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5,374,289.7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出具天衡验字(2020)
00096 号《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资
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
司实际发展需要对“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在单个募投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对
“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中“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人力资源”的实施方式、
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万元)         金额(万元)
 1       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33,394.67            15,712.99             47.05%
 2       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5,856.10             2,974.76             50.80%
 3       本地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249.23             3,313.73            101.99%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100.00%
              合 计                   57,500.00           37,001.48              64.35%

       注:“本地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投入金额包含

利息收入,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注销该专项账户。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经公司审慎研究,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改变的前提下,对“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
目”和“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023 年 8 月 17 日            2025 年 8 月 30 日

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23 年 8 月 17 日            2025 年 8 月 30 日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申请延期的两个募投项目为“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环境服务能
力提升项目”,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项
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因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项目的规划审
批、施工许可和验收等多个环节出现不同程度延缓,致使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比原
计划有所延缓,为保障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结合项
目实施进展,经审慎研究,计划将上述两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
至 2025 年 8 月 30 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后,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
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改变
的前提下,将“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8 月 30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
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
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后,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
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
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上述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南大
环境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
团股份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