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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宏立: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大宏立
保荐代表人姓名:蒲江                              联系电话:010-87413704
保荐代表人姓名:毛欣                              联系电话:010-8741370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2 次:2022 年 6 月 21 日开展
                                                        半年度募集资金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次数                                       2022 年 12 月 19 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对大宏立开展了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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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1 日

                                                          本次培训以《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资
                                                          料为基础,通过讲解和交流等
                                                          方式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募集资金管理等重点内容,向
                                                          参训人员进行详细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无                                  无
和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                                  无
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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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无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
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                        无                                  无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无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诺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承诺

2、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的承诺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
案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
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
份购回承诺

5、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
                                    是                   不适用
措施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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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6、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
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            是                   不适用
存利润的安排的承诺

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
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
                                    是                   不适用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9、关于社保与公积金的相关
                                    是                   不适用
承诺

10、关于房屋产权瑕疵与租
                                    是                   不适用
赁物业风险的相关承诺

11、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            未出现需履行
                                                         不适用
时的约束措施                        承诺相关情形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11 月 3 日,国都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
                            之一陈登攀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继续从事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
                            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都证券委派蒲江先
                            生接替陈登攀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2022 年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         11 月 29 日,国都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许捷先
其理由                      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
                            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都证券委派毛欣女士接替许捷
                            先生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成
                            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为蒲江先生和毛欣女士。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         不适用
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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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无
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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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蒲    江                     毛    欣




                                      保荐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2023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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