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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宏立:2022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3-065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5,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6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219,200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5,6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5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85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2023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 128 号
    咨询联系人:LI ZEQUAN(李泽全)
    咨询电话:028-88266821
    传真电话:028-88266821

       七、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