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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美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30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
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本次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钱 荣(签字):                            刘胜洪(签字):




戴伟辉(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