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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美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1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的基础
上,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何晓嫩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经过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
履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
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2、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本次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钱 荣(签字):                            刘胜洪(签字):




戴伟辉(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