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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陆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现金方式进行分红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752,000 股剔除公司
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1,655,30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共 100,096,7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91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9,108,799.70 元
(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
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和除权除息参考
价计算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01,752,000(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
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9,108,799.70 元/101,752,000
股*10=0.895196 元;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895196 元。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752,000
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1,655,30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
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共 100,096,7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1 元(含税) 向全 体股 东分 配, 共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9,108,799.7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
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
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2、自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1,655,300.00 股后的 100,09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1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19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对发行价或收盘价等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
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
程序。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以公司总股本 101,752,000(含
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9,108,799.70 元/101,752,000 股*10=0.895196 元;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
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 权除息前
一交易日收盘价-0.0895196 元。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二路星辉科技园 A 栋
   咨询联系人:王小丹、许业凯
   咨询电话:0755-81453432
   传真电话:0755-8145311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