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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叶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01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浙江省余姚市
锦凤路 58 号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对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
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2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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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均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即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7 日。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
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
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周五)14:00 召开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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