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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叶股份: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2023-08-10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23205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本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

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长远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60,312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47,603.1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91.56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411.56万元。本次发行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503.1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2023年7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3〕381号”《验证

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

                                     1
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拟投资于“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年产22万台新能源园

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由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411.56万元小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

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

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号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年产 6 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    24,545.50   22,534.62   24,545.50    21,970.55
     年产 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
2                                       13,964.22   10,868.50   13,964.22    10,596.45
     产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200.00   14,200.00   14,200.00    13,844.56
                合计                    52,709.72   47,603.12   52,709.72    46,411.56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

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决

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将始终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

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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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

投入金额,本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

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入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

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3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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