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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德鑫泰:盛德鑫泰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3-08-1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盛德鑫泰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鹏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力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现场检查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变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无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鹏                        于力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