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1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
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我
们认为:
1、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及公司运作的需要,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事项,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我们
认为:
1、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均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及公司运作的需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事项,并同意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诗 韩庆东 赵正挺
签署: 签署: 签署:
2023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