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4 证券简称:狄耐克 公告编号:2023-039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创新路 2 号兴联电子大厦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缪国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股份 132,532,785 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9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127,927,81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650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604,97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274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20,125,655 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15,520,68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9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604,97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274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和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缪国栋先生、庄伟先生、陈杞城先生、李承超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1.01 选举缪国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532,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0,125,6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缪国栋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庄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532,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0,125,6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庄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杞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532,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0,125,6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杞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承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532,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0,125,6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承超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诗女士、白劭翔先生、郑文礼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情况 如下: 2.01 选举李诗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532,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0,125,6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诗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白劭翔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532,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0,125,6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白劭翔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郑文礼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532,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0,125,6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郑文礼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蒋伟文先生、郑陈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卓光玲女士 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 举情况如下: 3.01 选举蒋伟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531,4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0,124,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5%。 本议案获得通过,蒋伟文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郑陈英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531,4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0,124,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5%。 本议案获得通过,郑陈英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阳和易明辉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