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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狄耐克: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18  

                                                    证券代码:300884             证券简称:狄耐克          公告编号:2023-055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以口头方式

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伟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

    关联监事郑陈英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能够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助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

系,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更加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进而促进公司

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监事郑陈英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

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关联监事郑陈英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