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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稳健医疗: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08-16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三年八月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期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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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金额、出资来源、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
性。
       3、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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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公
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期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
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本期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多数为近年新加入公司且表现出色的总监级及以上岗位的员工
,属于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不含上市公司
董监高或者实际控制人,总人数不超过 14 人(不含预留部分)。最终参与人员名单、人数及最终
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或自筹资金及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激
励基金(以下简称“激励基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本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为
2,838.00 万元,员工自筹资金和公司计提的激励基金的比例为 1:1,其中员工自筹的资金不超过
1,419.00 万元,公司计提的激励基金不超过 1,419.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2,838.00 万份。

    5、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股票规模为不超
过 66 万股,占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9,438.74 万股的 0.11%。本持股计划草案
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置 15.5
万股作为预留股份,占本期持股计划总股数的 23.48%;预留股份待确定预留股份持有人后再行
受让。预留股份未分配前由公司代为管理,不参与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如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或未按获授份额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将
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计入预留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过户情况目
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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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留股份的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锁定期及考核标准等由董事会在存续期内一次
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股份的参加对象可以为已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若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该预留股份仍未完全分配,则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6、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
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存续期满后,当期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7、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设立 12 个月的
锁定期,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

     本员工持股计划分阶段设定了归属考核期,根据归属考核期内的考核结果分三期将对应的
标的权益归属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归属时点分别为持股计划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归属比例分别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30%、40%。

     8、本期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
监管规定对于公司及员工个人持股总数的要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
、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9、公司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持
股计划,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期持股计划后,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负责激励基
金的提取及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

     1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
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

     13、本期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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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风险提示 ....................................................................................................................... 2

       特别提示 ....................................................................................................................... 3

       释 义 .............................................................................................................................. 6

       一、持股计划的目的 ............................................................................................................. 7

       二、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7

       三、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份额情况 ........................................................ 7

       四、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 9

       五、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1

       六、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变更、终止 ........................................................... 11

       七、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归属及处置 ............................................................................ 12

       八、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4

       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 16

       十、本期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 17

       十一、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7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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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本期计划草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稳健医疗/公司/本公司           指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计划/本期持股计划          指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草案/本期计划草案      指《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参与本期持股计划的公司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持有人会议                     指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稳健医疗股票

归属考核期                     指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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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期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响应公司“四高”人才策略——“高素质、高效率、高绩效、高回报”,持续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吸引、激励、留用对公司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二)激发使命感及责任感,倡导以价值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
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期持股计划草案。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自主决定,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加持
股计划。

    (三)长期服务原则

    本期持股计划下持有的标的股票,于归属考核期内根据归属考核期的考核情况分三期进行
归属。前述分期归属的机制有利于鼓励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长期服务,激励长期业绩达成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自担原则

    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份额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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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期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
单,参与范围为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标准

    1、本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参与对象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
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薪酬。
    2、公司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是保障公司“产品领先,卓越运营”战略执行、业绩
提升的决定性力量,本期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 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2) 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

    以上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期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14 人(不含预留部分),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
况确定。

    预留股份待确定预留股份持有人后再行受让并将相应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专用账户。预留股份未分配前由公司代为管理,不参与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预留股份的设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核心人才的激励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战
略规划。预留股份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股份的参加
对象可以为已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预留股份的锁定期及考核标准由董事会审议
确定。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该预留股份仍未完全分配,则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期持股计划以及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五)不存在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期持股计划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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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一)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或自筹资金及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激励
基金(以下简称“激励基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公司将提取的激励基金,划入员工
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与员工自筹资金一起,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对提取的激励基金进行计量和核算。
    2、本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为 2,838.00 万元,员工自筹的资金和公司计提的激励基金
的比例为 1:1,其中员工自筹的资金不超过 1,419.00 万元,公司计提的激励基金不超过 1,419.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2,838.00 万
份。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足额地将认购资金转入本员工持股
计划资金账户,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自动丧失认
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公司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与对象名单及其认购
份额进行调整,参与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具体操作
由董事会决定。
    4、本期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参与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涉
及杠杆资金。
    5、本期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 年回购计划”),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6,754,659 股,占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838%,最高成交价为 82.42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60.0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991,560.55 元(不含交易费用)。
    2、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股票规模不超过 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通过非交易过户等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非
交易过户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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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数量、受让价格做相应调整。最终标的股票的过户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
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三)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

    在有效期内的各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
人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累计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
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为 2,838.00 万元。股票来源于拟受让稳健医疗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的股票,该等股票的受让价格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定价原则:以
本草案披露之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41.80 元/股与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42.55 元/股中的较高者为参考,最终确定为 43.00 元/股,按照本持股计划总额计算,本期持股计
划从回购账户受让的股票合计 66 万股,其中预留部分为 15.5 万股。
    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归属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分三期将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归属至
持有人。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原
始出资金额收回,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后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若无合适人选,相应
权益在锁定期结束后,择机出售后收益归公司享有。


    (四)股票受让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本期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本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
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存量公司股票,该等股票的受
让价格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为 43.00 元/股(含预留部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
划名下的证券账户之前,如果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送转股,则受让价格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
处理(含预留部分)。

    本期持股计划股票受让价格的定价依据如下:
    1、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与“四高”人才策略,并参考了相关政策和上市公司案例,进而
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有效可行方案。

    2、本期持股计划在确定价格的同时,根据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充分考虑对员工的约
束机制,建立了严格的个人绩效考核,有利于鼓励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长期服务,激励长
期业绩达成,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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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期持股计划系为了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整体价值,确保优秀管理人员和核
心骨干与公司长期成长价值的深度绑定。

    综上,本期持股计划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激励需求,能够进一步激发优秀管理人员和
核心骨干的自驱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具
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五、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本期持股计划的管
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本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会议审议。


      六、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变更、终止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
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存续期满后,当期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本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
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二)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标的股票的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告完成标的股票受让之日起计算。归属锁定期
满后,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
买卖股票的规定。

    2、本期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
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期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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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说明
    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
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持股计划重大实质性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期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延长。

      七、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归属及处置
    (一)持股计划股份存续期内的权益的归属

    本员工持股计划分阶段设定了归属考核期,归属考核期分别为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根据归属考核期内的考核结果分三期将对应的标的权益归属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归
属时点分别为持股计划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归属比
例分别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30%、40%。

    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持有人的
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
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S)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归属比例                100%        80%             50%                  0


    持有人多数为近年新加入公司且表现出色的总监级及以上岗位的员工,属于对公司整体业
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不含上市公司董监高或者实际控制
人。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员工数量仅为 14 人(不含预留部分),涉及股票数量不超过 66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仅为 0.11%。为更好地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诉求,促进公司业绩目标
的达成和持股计划更好地实施,以及确保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提高持有人的凝聚力,公司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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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有人个人设置了绩效考评体系,在考核期内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三期归属,严格的绩
效考核体系,有助于确保员工在职责范围内专注于提升业绩和管理水平,通过其个人业绩和管
理水平的提升,进而提升公司价值。此外,持有人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自愿将其个人
利益与公司利益进行绑定,有助于提高持有人的稳定性,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实施具有重要
作用,公司未设置短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有助于核心骨干专注于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
的实现。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未设置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二)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归属处理方式

    持有人按照本持股计划确定的规则完成标的股票权益归属后,由管理委员会集中出售标的
股票,将收益按持有人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进行分配。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或未归属的标的股票
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原始出资金额收回,由管理委员会收回
后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若无合适人选,相应权益在锁定期结束后,择机出售后收
益归公司享有。
    公司实施本期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执行。持有人因参加持股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持有人与管理委员会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
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持股计划股份权益处置

    1、在本期计划存续期内,除本期计划约定的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计划份额不得
转让、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标的股票的分红收益归持有人所有,并按持有人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确定的其所归属的
标的股票权益进行分配。
    3、在存续期内,除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
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日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四)持有人的变更和终止

    1、在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按照原始出资金
额收回持有人根据考核情况对应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无论该等权益是否已经归属给持有人)
,并有权决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
   (1) 归属完成前离任,离任审计过程中被发现任期内有重大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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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存在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当持有人离职后因违反竞业限制、因离职后查明的重大工作问题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的,公司有权要求持有人返回其在本持股计划项下归属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

     3、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离职以致不再符合参与持股计划的人员资格的,或持
有人符合相关政策且经公司批准正常退休且在归属前未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的投资及任职,可
按在岗时间折算可归属部分,剩余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按照原始出资金额收
回持有人在本期持股计划下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收回后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
,若无合适人选,相应权益在锁定期结束后,择机出售后收益归公司享有。

     4、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重大疾病离职或因公事务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公死亡的
, 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的处置方式,在归属锁定期届满后,全额卖出归
属的标的股票后分配给该持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5、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情形之外,因其他情形导致存在未归属的持股计划标的股
票权益的,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或决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

     (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持股计划账户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期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

     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展期的,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由管理委员
会将收益按持有人归属标的股票额度的比例进行分配。

      八、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通过持有人会议选出管理委员会,对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
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执行具体持股计划。

     (一)管理模式

     本期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期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持有人会议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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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行使如下职权:
    1、 选举和更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
    2、 审议持股计划的重大实质性调整;
    3、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

    (三)管理委员会

    1、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持股计划负责,是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2、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
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
期为该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除应由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由管理委员会审议,具体如下:

      (1)修订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根据公司的考核结果决定持有人权益(份额);

      (3)持股计划归属锁定期届满后,办理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4)参加股东大会,代表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表决权、提案权、
 分红权;
      (5)持股计划的融资方式、金额以及其他与持股计划融资相关的事项;

      (6)其他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四)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1、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
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2、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三天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
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

    3、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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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4、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
 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持有人持有的每份计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
 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
 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3)每项议案如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计划份额的 1/2 以上同
 意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草案;
    (二)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及对应公
司股票权益的处置事宜;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
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
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
止后的清算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五)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
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购买、锁定、解锁、
出售、过户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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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九)授权董事会按照本计划规定确定因员工个人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方案;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
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
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
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
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十、本期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期持股计划,本期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
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期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
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
响。

        十一、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期持股计划是否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参与发表意见。
       (二)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草案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持股计划
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三)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本期持股计划
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四)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投票,持股计划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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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
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持有人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
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本期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公司实施本期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
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本期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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