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26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各位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爱克莱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
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
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
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
职责。本事项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钱可元 杨高宇 方吉鑫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