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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9-26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克股

份”)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 28,810,202.36 元

(占超募资金总额 137,641,193.00 元的 20.9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0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000,000.00

股,发行价格 27.9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0,83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8,461,306.6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82,368,693.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划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0]第 ZL10461 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并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实施进度的

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LED景观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生产项目    60,220.89        50,558.76
  2      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                      3,913.99         3,913.99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94,134.88        84,472.7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236.87 万元,扣

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 13,764.12 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剩余

可使用超募资金余额为 2,881.02 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 28,810,202.36 元

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0.93%。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的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和归还银行贷款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 将 超 募 资 金 中 的 28,810,202.36 元 ( 占 超 募 资 金 总 额

137,641,193.00 元的 20.9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 28,810,202.36 元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0.9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

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爱克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