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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丰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11-10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3-103
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丰华”)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

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100)。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收到公司持股 3%以上股份的股东周鹏伟先生以

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创业板信息披露指

定网站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

提案的内容。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鹏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620,814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14.29%,具备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其提交的临时提
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3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

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

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祥路 1 号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20 楼

J 单元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的
                                                                    √
                    议案》
2.00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                《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
                    程>的议案》

       1.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及本公告披露当日

在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有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及时公开披露其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

    3.以上议案中,议案 3.00、议案 5.00、议案 6.00 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

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7:00 前送达、发送或传真至公司。

    (4)此次会议不可通过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

下午 17:00 止。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祥路 1 号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20 楼 J

单元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人:高易臻;

    (5)联系电话:0755-27289799;

    (6)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祥路 1 号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20 楼 J 单元;

    (7)传真:0755-27289066;

    (8)邮箱:public@xfhinc.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890”投票简称为“翔丰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交 所投 资者 服务 密码 ”。 具体 的 身份 认证 流程 可登 录互 联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代表本单位/本人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
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
由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      √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        √
            名称和注册地址的
            议案》
2.00        《关于拟为控股子        √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
3.00        《关于修订<深圳市       √
            翔丰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4.00        《关于修订<深圳市       √
            翔丰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深圳市       √
            翔丰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6.00        《关于拟变更经营        √
            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
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
证件号码
                                         表人姓名

                                         股权登记日收市
股东证券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
是否本人参会
                                         名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与本次
   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