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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原股份: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06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 2022 年年末总股本 225,000,000 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2,500,000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

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

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196                      胡铲明
      2            02*****569                       沈燕燕

      3            08*****38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作出相应调整。

    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叶醒

    咨询电话:0574-62499207

    传真:0574-62495482


    八、备查文件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的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