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2-20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
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
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事先了解了相关
背景情况,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
增加 2023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市场
需求增长和成本控制考虑而发生的,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对
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涂必胜
陈晚云
程 峰
日 期:2023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