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5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延期,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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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陈 刚】
【朱大旗】
【于玉群】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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