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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胤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3-10-25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
事陈志刚辞去独立董事,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经
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周群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群为会计专业
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认为独立董事陈志刚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
因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定变更,辞去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禁止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
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应放天(签字):



陈志刚(签字):



毛毅坚(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