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胤时尚:关于购买房产的进展公告2023-12-25  

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3-068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
房产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杭州西曙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余杭区
五常街道文一社区地块云泓之城 1 幢 8 层 801-806 室、1 幢 9 层 901-906 室、云
汇城 4 幢 1 单元 338-339 室。
     一、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与杭州西曙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浙江省商品房
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标的为云泓之城 1 幢 8 层 801-806 室,交易金额为人
民币 5,246.30 万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杭州西曙置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CD60F1R
     2、法定代表人:汪利军
     3、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8 年 7 月 17 日
     5、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 168 号 A 座 5 楼 503
室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杭州元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 51%,杭州地铁开发有限
公司占股 49%。
       9、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权利                                   建筑面积                        交易价格
                坐落地址                               土地用途                    房产状态
  人                                     (㎡)                        (万元)
       云泓之城 1 幢 8 层 801 室         359.94   商业营业、商业办公     923.77        期房
杭州   云泓之城 1 幢 8 层 802 室         378.89   商业营业、商业办公     999.93        期房
西曙
       云泓之城 1 幢 8 层 803 室         386.13   商业营业、商业办公     916.20        期房
置业
       云泓之城 1 幢 8 层 804 室         321.03   商业营业、商业办公     777.28        期房
有限
公司   云泓之城 1 幢 8 层 805 室         305.96   商业营业、商业办公     755.60        期房
       云泓之城 1 幢 8 层 806 室         357.21   商业营业、商业办公     873.52        期房
                                合计                                    5,246.30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杭州西曙置业有限公司
       买受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房屋情况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第 0160120 号,买受
 人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59 年 7 月 15 日。
       3、付款方式
       买受人应当在 2023 年 12 月 22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4、交付时间
       出卖人应当在 2024 年 03 月 30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5、交付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90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九条第 1(1)项中的期限),
自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
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九条第 1
(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 90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
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
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出卖人按
照全部房价款的 2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
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二(该比率应当不低于
本条第 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6、面积差异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 3%以内(含 3%)的,根据实
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 3%时,买受人有
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
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
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选择不
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
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
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     - 预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误差比                                         100 %
                                          预测建筑面积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7、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的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在产业发展优
势地及时尚潮流聚集地建设设计、展示、营销中心,作为公司主要产品及价值输
出口及业务营销平台。本次购买房产能够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
全面、稳步推进,有效推动公司自身业务的长远发展。
    六、备查文件
    《房屋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