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2023-05-1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
被 保 荐 公 司 简 称 : 科 翔 股 份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903.SZ)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超 联系电话:0755-82773979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开军 联系电话:0755-8277397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2,每月查阅募集资金账户对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参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
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 月 1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注册制相关法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公司原计划与宁波梅山保税 2023 年 2 月,公司收到
港区瀛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青岛市市南区行政审批
公司及关联方郑晓蓉女士共 服务局出具的《登记通
同注册青岛科瀛创业投资合 知书》,青岛科瀛已完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成注销登记手续,本次
简称“青岛科瀛”),投资设 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立青岛科瀛(以下简称“本 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
次投资”)系为了参与投资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某半导体辅助材料(以下简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称“目标公司”)。青岛科瀛 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总出资额拟定为 23,000 万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深
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1.信息披露
认缴出资额 17,020 万元, 《关于完成注销有限合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伙企业的公告》(公告
比例为 14.12%;郑晓蓉女 编号:2023-009))
士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
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因经办
人员疏忽,导致在未履行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
况下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
先行办理了青岛科瀛的工商
登记程序。截至公告日,由
于未能就投资协议与相关方
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该
2
项交易并注销青岛科瀛,公
司尚未实缴出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关于注销有限合伙企业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
092))
2. 公 司 内 部制 度 的建立
无 不适用
和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 控 股 股 东及 实 际控制
无 不适用
人变动
公司发现后及时对超额
2022 年,公司存在部分时 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
间段使用 2022 年 8 月以简 行赎回,并于 2023 年 4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
进行现金管理超出审议额度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
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证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券交易所披露的《广东科翔 同时,独立董事已发表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保荐机构也对公司本次
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 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告编号:2023-028))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 他 业 务类 别 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 介 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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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持股5%以上股东限售安排承 是 不适用
诺期满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
是 不适用
诺
4.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5.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7.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9. 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0. 关于自有房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 关于租赁房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科翔股份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新增保荐代表人邓
昆鹏。
2023 年 3 月,因邓昆鹏工作变动,不再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负责科翔股份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
作,由程超接替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 超 张开军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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