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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翔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6-09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2023年4
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
月17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
(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54.00亿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7.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7.00
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
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
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
担保额度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签订了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公司智恩电子(大亚
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恩电子”)、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西科翔”)、赣州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科翔”)、控
股子公司江西高盛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高盛达”)的银行授信
业务或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限额合计27,805.72万元,在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同时,智恩电子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
海分行签订了担保合同,为公司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智恩电
子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 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ZHBA23040002、ZHBA23040004),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智恩电子、控
股孙公司江西高盛达在该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同时,全资子公
司智恩电子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ZHBA23040003),为公司在该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
已经智恩电子股东会审议通过。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          担保最高限
 债权          保证                保证
          务              额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人            人                 方式
          人          (万元)

                                          为债务人于主债权   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
                                          合同项下的全部债   日起三年,但在主债务
                                          务(包括但不限于   履行期届满日超过债权
 东亚     智
                                          本金、利息、逾期   确定期间届满之日(决
 银行     恩
                        10,000             利息、罚息、复    算日)的情形下,保证
 (中      电
                                   连带   利、违约金等),   期间为自该主债务履行
 国)      子   科翔
                                   责任   以及债权人实现主   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包
 有限          股份
                                   保证   债权合同项下的债   括因主债权合同下的违
 公司
                                          权和本保证合同项   约事件及/或特别约定
 珠海
          江                              下的担保权利而发   事件发生而引致的主债
 分行
          西                              生的全部费用(包   务提前到期或主债务展
                        5,000
          高                              括但不限于实际发   期、还款日宽限、分期

          盛                              生的诉讼费、财产   履行等情形的,自相应
           达                                     保全费、强制执行     的主债务提前到期日、
           科                                       费、律师代理费     主债务展期届满日,还
           翔    智恩                                    等)。        款日宽限届满日,最后
                               20,000
           股    电子                                                  一期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份                                                             之日起三年)。

    2. 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提供担保的事项

    近日,全资子公司江西科翔与远东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
编号:IFELC23DG3N0SFY-L-01、IFELC23DG3NX69A-L-01),以售后回租的
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子公司智恩电子分别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与远东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
IFELC23DG3N0SFY-U-01、IFELC23DG3N0SFY-U-02;IFELC23DG3NX69A-U-
01、IFELC23DG3NX69A-U-02)。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
                债
  债权人              保证人            担保最高限额         证                      保证期
                务                                                    保证范围
 (甲方)            (乙方)            (万元)            方                        间
                人
                                                             式

                                                             不   租赁合同项下应向   自合同

                                   《售后回租赁合同》        可   甲方支付的租金、   签署之

                                   ( 合 同 编 号 :         撤   利息、违约金、损   日始至
                江
                      科翔股       IFELC23DG3N0SFY           销   害赔偿金、租赁物   租赁合
                西
 远东租赁            份、智恩      -L-01 ) 项 下 债 务 人   的   件留购价款及其他   同项下
                科
                        电子       对债权人所负债务,        连   应付款项和甲方为   主债务
                翔
                                   不 超 过 人 民 5,468.10   带   实现权利的费用     履行期
                                   万元。                    责   (包括但不限于诉   届满之
                                                             任   讼费用、仲裁费     日起满
                                                      保   用、律师费用、公    三年的

                            《售后回租赁合同》        证   证费用、执行费      期间。

                            ( 合 同 编 号 :              用、财产保全担保

                            IFELC23DG3NX69A                费用等)。

                            -L-01 ) 项 下 债 务 人
                            对债权人所负债务,
                            不 超 过 人 民 2,616.10
                            万元。




    3. 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提供担保的事项

    近日,全资子公司赣州科翔与平安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
编号:2023PAZL(TJ)0100192-ZL-01),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子公司智恩电子分别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并 与 平 安 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 : 2023PAZL(TJ)0100192-BZ-01 、
2023PAZL(TJ)0100192-BZ-02)。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
 债权人/    债
                  保证人       担保最高限额           证
  受益人    务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乙方)         (万元)            方
 (甲方)   人
                                                      式
                                                      不   (1)在主合同项    自合同签
                                                      可   下应向受益人支     署之日始

                            《售后回租赁合同》        撤   付的所有应付款     至主合同

                            ( 合 同 编 号 :         销   项(包括但不限     项下主债
            赣
                  科翔股    2023PAZL(TJ)01001         的   于租金、利息、     务履行期
 平安租赁   州
                 份、智恩   92-ZL-01)项下债务        连   服务费、违约       届满之日
            科
                   电子     人对债权人所负债          带   金、损害赔偿       起两年。
            翔
                            务,分别不超过人民        责   金、租赁物留购     受益人同
                            4,721.52万元。            任   价款及其他应付     意主债务
                                                      保   款项)和受益人     展期的,
                                                      证   为实现权利的费     保证期间
                                                   用(包括但不限      为展期重
                                                   于诉讼费用、仲      新约定的
                                                   裁费用、律师费      主债务履
                                                   用、公证费用、      行期限届
                                                   执行费用等);      满之日后
                                                   (2)因保证人违     两年止。
                                                   约而给受益人造
                                                   成的损失。




   注:主合同为债务人与受益人签订的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
中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342,180.85 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孙)公
司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4.63%。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智恩电子分别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远东租赁、
平安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2. 子公司智恩电子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