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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翔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12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 9 号广东科翔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郑晓蓉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8,862,5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414,694,422 股的 33.485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7,487,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4,422 股的 6.6283%。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63,270,7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4,422 股的

15.2572%。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4,422 股的 0.000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75,591,7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4,422 股的 18.228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27,487,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4,422 股的 6.6283%。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丰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8,789,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7%;反对 7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414,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359%;反对 7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26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8,778,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98%;反对 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403,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959%;反对 8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

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8,789,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7%;反对 7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414,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359%;反对 7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26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婷婷、李翼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科
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