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2023-10-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科翔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2 号)同意注册,公司 2022
年 8 月以简易程序向 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424,219 股,发
行价格为 13.13 元/股。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5.47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094,182.9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905,812.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出具了众验字(2022)第
076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说明书》,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1 江西科翔 Mini LED 用 PCB 产线建设项目 27,232.23 14,490.58
合计 27,232.23 14,490.58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募投项目由“江西科翔 Mini LED 用 PCB 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高多层线
路板 240 万平方米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111.34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
财产品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年产高多层线
路板 240 万平方米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赣州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赣州科翔”)。
三、本次增资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2MA3AMFFD4X
4、法定代表人:杨文忠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19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高新区深圳大道绿色产业园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
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律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10、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 100%的
股权)。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9,735.99 97,463.98
负债总额 140,115.67 90,174.32
净资产 9,620.32 7,589.66
营业收入 32,348.93 58,874.47
净利润 2,030.66 6,422.93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赣州科翔增资,是为了更好推进“年产高多层线路板 240 万平方
米项目”的顺利实施。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
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其中,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符合相关规定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的增资款将存放于赣州科翔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中,只能用于募投项目“年产高多层线路板 240 万平方米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共计 29,000 万元,其
中包含 2023 年 8 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111.34 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符合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
利于满足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翔股份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增资符合募集资金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
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科翔股份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
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 超 张开军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