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08
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9:15-9:25 , 9:30-11:30 ,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1楼VIP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江建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59,07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337%。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合计为59,04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3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3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3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
为3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并
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0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0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0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0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3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0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0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61%;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716%;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0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61%;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4
数的 0.03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716%;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0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0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61%;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716%;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5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委派胡菊律师和吴旻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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