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
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特别决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年末
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34,500.00万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9股,共计转
增135,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85,000,000股。
根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股本由150,000,000
股 增 加 至 285,000,000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150,000,000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285,000,000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5月12日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5,000,
000元。 0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150,000,000股。 285,000,000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相应的工商变
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后方可实施。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