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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3-08-03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6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A股股票3,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113,475.00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9.36万元及其他发行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2,002.2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83.36万元,其
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83.36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24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6638号《验资报告》,并已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
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相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年产6万吨润滑
沧州润孚添加剂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油添加剂单剂产
                                          9550880223442400196                         本次注销
限公司             新乡开发区支行                               品 和 1.28 万 吨 复
                                                                合剂产品项目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润滑油添加剂科
                                          8111101012101245093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丰华街支行                               研中心
                                                                年 产 15200 吨 润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滑油添加剂系列
                                          371903109210301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产品技术改造项
                                                                目
                                                                年产15万吨润滑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214574101171   油添加剂系列产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开发区支行
                                                                品项目
                                                                年产46万吨润滑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214574101351   油添加剂系列产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开发区支行
                                                                品项目
                                                                年产6万吨润滑
                                                                油添加剂单剂产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品 和 1.28 万 吨 复
                                          9550880214574100993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开发区支行                               合剂产品项目及
                                                                主营业务相关项
                                                                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
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将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完毕的剩余资金
投资于“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4)。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223442400196)结
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70.89万元,已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9550880214574101351 ) 。 至 此 ,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银 行 账 号 :
9550880214574101351)合计转入34,774.42万元,用于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
系列产品项目的投资建设。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
续。

    因前述对应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已注销,公司与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乡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