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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伟股份: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进展的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9,000 万

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8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等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及进展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及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

量为 125,3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87%,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53.92 元/股,

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4.5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795,394.90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

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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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8 月 25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

交量为 12,690,000.00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172,500.00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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