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23-12-15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3-108
债券代码:123164 债券简称:法本转债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
是否为限售股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如是,注明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充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限售类型)
一致行动人
至办理解除 杭州工商信 个人
是(IPO 首发限 2023 年 12
22,000,000 16.82% 5.32% 否 质押登记手 托股份有限 资金
售股) 月 12 日
续之日止 公司 需求
严华 是
至办理解除 个人
是(IPO 首发限 2023 年 12 深圳担保集
9,600,000 7.34% 2.32% 否 质押登记手 资金
售股) 月 13 日 团有限公司
续之日止 需求
合计 31,600,000 24.16% 7.64% -- -- -- -- -- --
注:1、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的股本总数 413,399,485 股计算。
3、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累积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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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占已 占未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未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和冻 质押 质押
名称 (股) 例 限售和冻结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结、标记数 股份 股份
数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严华 130,811,037 31.64% 54,000,000 85,600,000 65.44% 20.71% 85,600,000 100% 45,211,037 100%
合计 130,811,037 31.64% 54,000,000 85,600,000 65.44% 20.71% 85,600,000 100% 45,211,037 100%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为
24,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8.35%,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对应融资余额
1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0,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22.93%,占公司总股本的 7.26%,对应融资余额 15,100 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于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三)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不存在
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
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
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述人员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
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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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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