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08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江苏
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负
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伍亚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长的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伍亚林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伍亚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被聘任人
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教育背景,不存在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被聘任人员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伍亚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金秀铭先生、李文信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晶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周后高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秉成 许述财 张梓太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