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27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通用电 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 136,313,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 132,13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2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 4 人,代表股份 4,178,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0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9,077,6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4,89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4,178,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0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 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6,313,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077,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6,313,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077,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6,313,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077,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6,313,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077,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313,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077,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313,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077,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077,6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077,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徐津、苏州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尹金根、张建林、孙峰、孙建平、顾月江、李彪回避表决,上 述股东合计持有127,235,800 股。 8.审议通过《2022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6,313,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077,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张霞律师、于凌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