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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用电梯: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5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
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
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独立董事周喻先生及赵芳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
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
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独立董事周喻先
生及赵芳女士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进行补选。
     我们认真审查了顾秦华先生及郑长虹女士的个人履历,一致认
为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拟补选顾秦华先生及郑长虹女士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利芳                周喻                  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