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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秋田微: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7-31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 0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 述 事 项 具 体 内 容详见 公 司 2023 年 04 月 20 日 披 露 于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9)、《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
告 编 号 : 2023-017 ) 以 及 2023 年 05 月 1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深圳分行”)
签订了《额度授信合同》【编号:兴银深碧海湾授信字(2023)第 Y03 号】。公司
控股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与兴业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
号:兴银深碧海湾授信(保证)字(2023)第 Y03 号】,为上述《额度授信合同》
项下债务人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2023 年 07 月 28 日,公司与兴业深圳分行签署授信最高本金额度折算人民
币 2 亿元的《额度授信合同》。具体业务中申请人使用人民币以外其他币种
的,按分合同签订之日授信人公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授信额度。额度
授信有效期为:自 2023 年 0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07 月 10 日止。《额度授信合
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可以分解成以下额度使用:循环额度,具体额度业务种类
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不超过 3
年)、商票融资。
    二、控股股东提供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控股股东提供保证担保情况
    2023 年 07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与兴业深圳分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公司与兴业深圳分行
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2 亿元。
    2、保证额度有效期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 0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07 月 10 日止。
    3、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
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
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
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
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
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
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
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
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
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诉讼(仲裁)费、向公正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
一部分。
    5、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
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
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
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
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两年,分次垫付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05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毅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液晶显示器模块及相关的材料、组件。货物、技术进出
口(不含分销商品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从事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不含汽车
电子总线网络技术、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新型平板显示器件(LCD
液晶显示器、TP 触控器件产品)、导光板背光源及相关其他电子产品的技术开
发、相关材料、组件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显示终端产品嵌入式软件的开
发、系统集成、应用服务与销售;应用软件开发及销售(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
记机关核定的范围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 159,702.19 万元,负债总额 30,872.9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9.33%,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128,594.02 万 元 , 2022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10,367.3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924.72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无偿担
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也不支付担保费用,本次担保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为零。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
0 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额度授信合同》【编号:兴银深碧海湾授信字(2023)第 Y03 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碧海湾授信(保证)字(2023)第 Y03
号】。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7 月 31 日